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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堂”诉“如心”外包装侵权获赔8万元

2008-11-12 09:23

    市场上遭遇 “李鬼”,“华生堂”苹果醋一怒之下,将与其外观包装非常相似的“如心”苹果醋饮料(化名)告上法庭,索赔100万元。近日,市中级法院调解了该案,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如心”赔偿对方8万元。

    “华生堂”遭遇“李鬼”

    “华生堂”苹果醋饮料是我市某食品饮料公司的产品,今年初,该公司不断接到消费者写来举报信,称湛江市场上出现了一种与“华生堂”苹果醋饮料外观包装极其相似的“如心”苹果醋饮料。

    获悉此线索后,“华生堂”随即委托湛江市公证处作证据保全。调查中发现,湛江地区一直销售“华生堂”苹果醋的信和购物广场、华润万家超市等各大超市均有销售“如心”苹果醋,且外观包装几乎与“华生堂”完全相同。而“华生堂”的屋顶形状的外观包装已于去年2月7日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

    “‘华生堂’苹果醋是我们公司的拳头产品,我们的品牌不仅在研发、品质、销售环节投入了近千万元,还斥巨资邀请香港某当红影星作为形象代言人,近年来,已经在消费市场中产生了较佳的销售效应。”该公司决定起诉“如心”苹果醋饮料。

    被侵权索赔百万

    今年9月3日,“华生堂”将“如心”苹果醋厂商告上了法庭,并向法庭一一提交了“华生堂”苹果醋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湛江市公证处《公证书》和有关“如心”苹果醋饮料的销售宣传单张。

    “华生堂”认为,由于外观设计包装十分相似,不少消费者都误将“如心”苹果醋饮料为“华生堂”而购买。而两者在成本品质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大多消费者在饮用“如心”后,得出“华生堂”苹果醋质量下降等结论,使其品牌声誉受到极大损害,市场遭到极大冲击,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华生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的 “如心”苹果醋产品及包装盒,并提出赔偿其经济损失100万元、公开登报道歉。

    获赔8万元结案

    随后,原告向法院申请对“如心”进行证据保全以及财产保全。

    承办法官主动向被告进行宣法释理,“如心”认识到其外观包装涉嫌侵犯“华生堂”的外观设计专利,当即向原告承诺立即停止对该种包装的苹果醋的生产和销售,并销毁仓库库存的“如心”产品以及剩余的产品包装盒。

    在被告一系列积极的配合行动下,原告也表示谅解并提出和解方案谋求共同发展。最终,在法院主持下,被告欣然接受原告提出的方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如心”赔偿8万元作为损失赔偿。


来源:中山网-钟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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