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典型案例→著作权保护→查看文章
 

“农夫山泉”外观专利被侵权法院调解获赔6000元

2008-07-09 15:03

    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饮料生产企业之一,除了“农夫山泉”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外,农夫山泉饮用水外观设计也申请了专利,专利号为ZL00307456.0。

    建德市紫金滩天然饮用水有限公司是一家位于建德的饮用水企业。在其生产的饮用水产品上使用与农夫山泉外观设计近似的瓶贴,侵犯了农夫山泉外观设计专利。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德分局曾于2007年6月6日下达杭工商建处字(2007)0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予以查处。但是,紫金滩天然饮用水仍在市场上继续生产和销售与农夫山泉相同或近似瓶贴的饮用水;

    后农夫山泉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双方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建德市紫金滩天然饮用水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6000元,并承诺不再制造、销售、使用与原告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ZL00307456.0号外观设计专利“瓶贴”相同或近似的瓶贴。


本网整理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