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绿竹之乡”福建省尤溪县申报的“尤溪绿笋”集体商标,日前获得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批准,于6月18日颁发了注册证书。“尤溪绿笋”集体商标使用期为10年,这是福建省首个绿笋集体商标品牌、国家级集体商标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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