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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轮值主席国斯洛文尼亚日前根据2007年欧盟委员会发表的题为“加强欧洲专利制度”的报告提交一份文件,表明将为建立共同体专利制度付诸努力,此举令共同体专利问题再次成为欧盟国家政治讨论议题。文件所倡议的主旨是建立一种便于申请人、尤其是中小型企业使用的共同体专利制度。欧盟委员会于2008年3月12日对该文件进行了讨论,重点聚集在专利权利要求翻译和共同体专利年费收入分配两个问题上。
该文件分析认为有两条可行途径能够解决专利权利要求翻译问题,即“灵活的”共同体专利(对专利权所有人提交的翻译数量加以限制)和建立一个能够自动翻译为所有共同体国家语言的翻译服务中心体系。这一解决方案有利于成员国简化翻译(如省却权利要求须经翻译的要求)或帮助其建立享有特殊奖励的自动翻译服务。文件还建议向作为共同体专利授权机构的欧洲专利局缴纳50%的专利年费,另50%则根据特别委员会决定的特殊分配方案摊派到各欧盟成员国。根据该文件,上述分配方案有助于激励和推进创新,并利于“平衡兼顾现阶段处于低水平专利有效性的成员国的利益。” (任晓玲)
来源:国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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