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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专利权人的经济负担,韩国知识产权局自2008年1月1日起,降低发明专利的登记费以及年费。降幅较大的为前9年的费用,第10年之后的费用未作调整。此新缴费标准适用于缴费期限截止日在2008年1月1日之后(含当日)的发明专利。
专利登记费以及年费依据专利权利要求的数量而定。权利要求数量超过3项的专利申请除缴纳基本费用之外,还需缴纳附加费。以包含10项权利要求的发明专利为例,此前,申请人须缴纳62.1万韩元(基本费8.1万韩元加附加费5.4万韩元)的发明专利登记费;降低费用后,此项费用为51.6万韩元(基本费6.6万韩元加附加费45万韩元)。再以包含10项权利要求的发明专利第4年的年费为例,在此之前的费用为31万韩元(基本费6万韩元加附加费25万韩元);而目前,申请人仅须缴纳28.1万韩元(基本费5.1万韩元加附加费23万韩元)。发明专利的具体费用变化如下表所示。(何艳霞)
来源:国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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