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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国家商评委案一审胜诉 上海上岛争下金字招牌

2007-01-09 13:49

 

原本面临全国加盟店招牌被撤销的上海上岛终于可以松口气了。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获悉,上海上岛状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国家商评委)有关上岛及图服务类商标案件一审判决结果已定,上海上岛获胜,其上岛及图招牌将获保留,加盟商危机也可解除,而有关上海上岛商品类商标申诉案件近期也将有最终结果。

  20047月,国家商评委撤销了上海上岛的商品类上岛及图商标,之后,上海上岛不服裁定,将国家商评委告上法庭。20057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上海上岛上岛及图商品类商标,使得上海上岛目前无法在餐具、菜单等商品上使用上岛及图商标。对上海上岛来说,更为糟糕的是,200512月,国家商评委做出了撤销上海上岛服务类上岛及图商标的决定,这使上海上岛不可使用上岛招牌,当时其全国约800家加盟店也遭遇换牌危机。

  于是上海上岛在20061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国家商评委的有关裁定,保留自己的金字招牌上岛及图服务类商标)。

  2006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上岛要求撤销国家商评委的有关裁定(服务类商标)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该法院认为,在陈文敏(上岛及图商标著作权人,杭州上岛方面有关代表)授权的情况下,争议商标的注册没有损害陈文敏享有的在先权利,所以撤销国家商评委关于撤销上海上岛上岛及图服务类商标的裁定。

  200610月,作为上述案件第三方的杭州上岛和上海上岛庭外寻求和解,双方都打算各自发展,不再冲突。

  上海上岛方面代理律师祖铁军告诉记者,由于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国家商评委和杭州上岛方面没有上诉,所以关于上岛及图服务类商标的归属权基本尘埃落定,即上海上岛可合法使用上岛及图招牌,并开展正常加盟业务。近期,商品类商标申诉案结果也会出来,假如上海上岛胜诉,那么在咖啡豆等产品包装上,其也可合法使用上岛及图商标。

  对此判决,上海上岛昨日表示,法院的判决使其招牌使用合法化,其目前在全国已有1000多家门店,其中大多为加盟店,所以该案件的判决结果对上海上岛至关重要。近期,上海上岛将召开股东大会讨论今后发展。

  杭州上岛方面则向记者表示,已将业务重点放在两岸咖啡品牌的打造上,不会再在上岛字号上多做纠缠,而且为了避免两岸品牌出现侵权,其已将该商标做了多项类别的注册,目前,其两岸咖啡已在全国拥有300多家门店。

  而作为上岛及图商标著作权人的陈文敏则在经历了一系列官司后,再创了哈里欧品牌咖啡,另觅财路。

 

来源:200719日上海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