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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烟厂“钻石”牌卷烟商标荣获河北省著名商标

2007-01-08 14:35

 

近日,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河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认定河北中烟工业公司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的钻石牌卷烟商标为河北省著名商标。这是继钻石牌卷烟先后被评为光明杯”2001中国烟标收藏博览会优秀烟标、国家卷烟优等品、享受行业名优烟待遇和河北省名牌产品之后所获得的又一殊荣。

  钻石品牌自20017月上市以来,短短5年多的时间里,累计销量突破65万箱,其中2006年销量突破22.5万箱,始终保持了良好的成长态势,目前已成为河北省卷烟三大重点品牌之一,对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河北烟草工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